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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还有效。 根据《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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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房东出售房屋的合同仍然有效。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如果房东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以出售房屋为由赶走承租人,房东的行为构成违约,承租人可以向房东主张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我们来看看下面的案例:2013年7月1日,承租人张与出租人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从2013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2014年5月7日,王告诉张,该房屋已出售并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要求张在月底前搬出该房屋。张某不服,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最民法院最终支持张继续租赁该房屋的请求。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将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租赁合同对新所有人有效。
租房合同的租赁期限一般由当事人约定。但是按照法律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房合同到期了是否有效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期限转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期转变为不定期租赁。 转为不定期租赁之后,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承租人一个合理的准备时间,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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