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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注意事项: 1、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 3、避免口头约定。 4、试用期。 5、劳动报酬要...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时间前提? 根据相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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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以下: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为了确保符合上述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就要把握好确定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讨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时间以及做出决定的时间。此外,即使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就此简化程序,否则,当出现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因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所需时间跨过原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时,即进入无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阶段,用人单位的终止劳动关系也同时转为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的代价是不一样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条也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续订,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将续订手续办理完毕。 3、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依法发出续签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都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用人单位在依法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法律规定的不得终止或者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的情况。例如,女工“三期”期间、劳动者处于医疗期期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情况。
一、用人单位自雇佣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的工资计算时间为雇佣日起一个月的第二天,截止日期为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三、工人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部门同一部门最低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使用者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四,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五、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外,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无限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关于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原则协商确定。六、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七,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八、员工连续工作十年的起始时间,应从用人单位就业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作年数。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十,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龄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龄。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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