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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饭店有过错,应当赔偿。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
首先应调查清楚死亡原因。如果是突发性疾病,并且发病时未通知旅店,或通知宾馆后,宾馆采取了必要措施,比如现场抢救,呼叫急救中心,一般视为宾馆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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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餐馆老板未拿钱包,依照《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有保证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在合理范围内,商家应尽到安全防范和提供救助措施的职责,只要餐厅在合理范围内尽到安全防范和提供救助措施的职责,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反,如果商家未尽以上义务,需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你认为餐馆老板拿了钱包,你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否则起诉你也处于不利地位。 3、如果餐馆老板确实拿了钱包拒不返还,可能涉嫌非法侵占罪,但是也必须有一定的证据,否则即使你报警或者提起刑事自诉,司法机关也不会立案。
需要看餐厅是否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
但是经营者在这里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这种补偿责任首先应当由直接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直接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不能确定直接加害人时,才由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这种补充责任是一种实体的补充,在直接加害人不能全额赔偿的情况下,由经营者补足差额。基于以上分析,首先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存在和餐厅分担的问题,当然餐厅也应当对自己不履行法定义务而造成后果的行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但其可以在承担后向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追偿自己不应承担的部分。因此,消费者既可以向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餐厅要求赔偿,但向其中一方行使请求权并使实际损失得以赔偿的情况下,就消灭了对另一人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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