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项目法人未征得总监理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项目法人未征得总监理工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职责:(一)审查分部或单位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批准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及特殊施工工艺;(二)对每道转换工序开工前,检查签发检验通知书;(三)对关键部位的施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隐蔽工程记录;(四)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原始记录数据不全的工程,责成承建单位复查、返工,不验收,向承建单位提出更换项目承包人的建议;(五)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和机械设备,制止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或设备投入使用;(六)检查、监督承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原因提出分析意见;(七)组织签订中间交验书,组织单位工程竣工和全部工程竣工预验收,协助有关单位编写竣工报告,参加由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主管上级主持的竣工验收和会签维修证书。
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的设计、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等承建单位发生经营性关系。
项目法人与承建单位发生争议,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调解并提出意见,在七日内将调解意见书面通告项目法人和承建单位。如项目法人和承建单位任何一方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的调解意见,可申请由项目法人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并作出仲裁。调解期间,因工程必需时,按项目法人意见实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68人已浏览
529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