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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在夫妻共同买房时所拥有的房产,离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11-23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情况,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可以另有约定。 如果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离婚时,如果有一方想要拥有房屋的所有权,那么评估单位会进行评估,并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那么双方会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那么人民法院会进行拍卖,然后对房屋进行分配。 而对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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