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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解除。房屋产权证是对该安置房拥有所有权的证明,买卖无产权证的安置房属于无权处分,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
1、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解除。房屋产权证是对该安置房拥有所有权的证明,买卖无产权证的安置房属于无权处分,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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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解除。房屋产权证是对该安置房拥有所有权的证明,买卖无产权证的安置房属于无权处分,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1、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解除。房屋产权证是对该安置房拥有所有权的证明,买卖无产权证的安置房属于无权处分,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关键要看房屋买卖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无论是否办理产权,如受让人如不支付或未全部支付房款,出让人可以解除合同,那么该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如果合同未约定,那么产权办理后,已经视为产权转移,未支付房款只能按照债权来处理,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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