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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也不会有机关批准。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给农户承包的。农民对承包地只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不能随意改变承包地的用...
依照法律规定,农村建房,在自己的宅基地上修建房屋,需要村委会同意,县镇级政府核准,问题就在于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人,到村委会审批房子未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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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口需要在农村宅基地基地建造自己的房屋,他们需要通过相关的审批程序才能建造房屋。每个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个-120平方米,各村委会应根据村规划和村实际土地使用情况确定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居住。
这要根据当事人的户口来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这要根据当事人的户口来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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