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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违约归责原则,意义重大。 1.能体现国家对违约行为立法政策的选择。如严格责任在于合理补充债权人的损失,体现了维护非违约方利益,保障社...
(一)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是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在发生违约事实的情况下,只有当事人有过错才能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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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责即对法律责任之归属的确定,是确定行为人责任的根据和标准。确定责任的时候,必须遵循一定的归责原则,方可以正确的认定责任。在违约责任制度中,对当事人违约行为责任的追究,法律是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违约后果或是其它作为判断标准,正是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旨意所在。认定意义:(1)能体现国家对违约行为立法政策的选择。如严格责任在于合理补充债权人的损失,体现了维护非违约方利益,保障社会公平的旨趣;而过错责品交易中所提倡的道德价值观念相一致,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则能体现合同责任的惩罚和教育功能。(2)理论意义。由于归责原则所解决的是合同责任的责任根据或标准,它对违约责任制度的内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归责原则也就有其重要的理论意义,任何人对违约责任制度予以探讨,都不可能回避归责原则问题。(3)司法意义。司法人员正确掌握归责原则,有利于从案件伊始判明非违约方有无证明违约方过错的义务,从而正确司法。(4)对当事人的意义。当事人明确自己案件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利于收集有利于自己主张的证据,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
合同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总要基于一定的事由,这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的抽象,即称为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是判定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的归责,主要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合同的当事人因过错造成违约的,就要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过错是一种心理状态,指当事人违约时主观上有错误。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态。当事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违约的结果,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这种心理状态称为故意。当事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违约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心理状态称为过失。过失又可分为重大过失和轻过失。在违约责任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于过错是主观上的心理状态,故受损害方有时很难证实违约方是故意还是过失,因此过错责任在实践中往往采取过错推定主义,有违约行为,就推定违约方有过错,除非违约方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2)无过错原则。当事人违约,但没有过错,法律规定承担责任的,其也要承担违约责任,这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违约方没有过错,因此通常是责任分组或者免责,但法律规定因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包要承担责任的,违约方也要承担无过错的违约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债务人违约,即使债务人无过错,倘若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债务人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违约金法律规定如下: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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