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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和承租人将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条款。通常的交易习惯是以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时,如果之前交纳的押金没有清偿或者退还的,可以不需要再交纳押金,如果已经清偿了或者退还的,根据其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重新交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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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届满,续签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就之前的租金及其他费用进行清算,如果没有对押金进行扣减,那上一次的租赁合同中所支付的押金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房屋租金有所调整,可以将押金调整至与一个月的租金额度相同水平。
1,提前1个月向房东或中介告知要退房,已经交过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保存好相关票据以供结算。 2、检查房内物品的使用情况,有没有破损的家具家电,尽量复原。 3、可以的话尽量使房屋交付的时候保持清洁,以便结算的时候押金全额退回。 4、如遇到押金不退的情况,钥匙先不要交付。最后一期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待押金谈好后交付,注意保存相关票据。
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时,如果之前交纳的押金没有清偿或者退还的,可以不需要再交纳押金,如果已经清偿了或者退还的,根据其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重新交押金。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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