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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1)、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应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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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根据的是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房管部门要求不一样。 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 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 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他有权利分割。
婚内一方买房是共同财产,但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所以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楼上的回答都不对。男方父母赠与男方房屋,该房屋已是让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没错,但是男方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因为房屋已经是男方的。因此男方可以将该房屋的一半产权赠与女方,只需要男方写一份协议,说明房子夫妻共有,就可,然后再房产证共有人栏加上女方的名字,不用公证。你们不懂就不要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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