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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考虑是按什么标准进行补偿,如果依房屋的合法面积补偿则仍为个人财产,如果是按人口来计算。则与身份有关,与先前的财产无关。【案例分析】一方婚前...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前的财富不因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长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富。笔者就曾碰到过有当事人咨询,问婚前购买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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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拆迁购买或回迁的新居,该房屋不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为产权的收益。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又用于购买房屋的,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但是拆迁款中包括了对配偶方作为家庭成员补偿的部分款项,或回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或回迁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享有一定的份额。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夫妻两人共同出资的,无论出资比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该房产由夫妻一方父母购买,以赠与的形式给孩子的,如没有赠与协议或赠与协议不明确给孩子个人还是孩子家庭的,按《民法典》规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部分购房款,可比照上述办法,或按购房款的比例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比例。至于其它形式筹集的购房资金,则根据其资金的来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种情形:(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离婚率在各个国家都是呈现上升的趋势,那么我们国家的许多年轻夫妻也会因为琐事而选择了离婚,如果在离婚时也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是时常会因为分割不平均的问题而产生纠纷,这时就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助办理诉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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