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借款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个问题你描述不清楚。结婚以后你是在父母的资助下买房的,资助时是否有约定,或者是明确赠与一方,如果都有且有拿不出相应证据那么离婚时就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看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登记在女方名下,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登记为男女双方共有,则要看女方父母出钱还贷款时是怎么说的。如果是明确是给女方的,就是女方个人财产;没有明确说是给女方的,就是共同财产。如果女方父母出钱还贷款的时候说是赠与,就不用还;如果女方父母说是借款,则应该作为债务偿还父母的。
房管局会这样要求。既然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另一方放弃也正合你意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7人已浏览
537人已浏览
473人已浏览
4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