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第一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这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无此规定,二轮土地承包仍然30年不变,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但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 201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相关规定,就农转非承包土地新政策规定如下:对于“农转非”宅基地方面的问题,常规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并且与村集体签了放弃协议的,村委可以依法收回。 2、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者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除农户自愿放弃宅基地外,不得收回。 3、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原则上按照农户自愿原则,对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 4、户口迁出的农户和华侨原本在农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和房屋,经村集体开具证明,也是可以依法办理确权的,只是在土地证上要备注“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对于“农转非”承包地方面的问题,常规解决方法: 1、原则上农村居民转户后,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可在承包期内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2、鼓励“农转非”的居民,在依法的前提下,通过转让、转包、转租、互换、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3、鼓励“农转非”居民自愿推重承包土地,可获得相应的补偿,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农转城退地补偿政策只能选择其一,不能重复享受。 相关的政策大致就是这些了,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做判断,具体问题还是要具体分析。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您咨询的问题均属于政策性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是2003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约7000字,共有5章、65条,分为总则、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承包、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这部法律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33人已浏览
15,776人已浏览
2,232人已浏览
3,0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