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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所支付定金/押金能否退还,关键是在于约定时间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的协商或者签订认购书时的约定。 二、定金是一种担保...
不可以。订金相当于预付款或定金,表示一种债权的担保,因此如果在购车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那么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订金是可以退还的。反之,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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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1、法律对应当在交定金后多少天内签合同没有规定,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2、如果当事人一直未采用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关系,将会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租赁中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签订购车合同后,合同未履行的,可以退还押金。押金的性质与押金不同。押金属于预付款。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履行的一部分。合同未履行的,应当退还押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当抵消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收到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1、购房定金可以退,但是在规定的条件下才会退。卖方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未能订立购房合同时,可以要求退定金。非买卖双方原因造成不能订立合同,也应当退定金。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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