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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可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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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您的陈述,如果您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那么,一般情况下这样的约定在实践中是被认为有效的。您现在没有约定或法定的理由就提前解除合同,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在此,我提醒您,如果单位没有给您缴纳社会保险或没有按时给付您工资或无故克扣工资等,您可以此为由提前辞职,并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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