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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 2、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已签订了合同,合同已开始履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中标人)要变更合同主体,也就是合同主体变为甲和丙...
可以。 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已签订了合同,合同已开始履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中标人)要变更合同主体,也就是合同主体变为甲和丙,甲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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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现在工商局要求统一换领有二维码的营业执照;新设立的公司实行三证合一,即营业执照、组织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证解决,已设立完成的公司暂不需要换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它们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证明文件,按相关的限定营业执照(正本)要悬挂在公司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副本的存在是为了在公司运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设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营业执照的原件就能够用营业执照副本。副本以折页的开合方式设计的方便携带。
还有机会重组,以前有一些上市公司已经被债权人宣布破产了,到最后还是重组成功。与债权人协商后,最后重组成功。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指的是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废除投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回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二)影响采购公平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四)因重大变化取消采购任务。在第一种情况下,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即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向其发出要约的供应商少于三家,不足以形成有效的竞争,采购人无法在足够大的范围内获得竞争价格的优势。在第二种情况下,招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因此,招标采购过程无法继续进行,或者直接影响中标结果的公正性,难以保证采购的质量和效益。第三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因此必须拒绝所有投标。在第四种情况下,由于非采购人可以预见和控制的政策变化、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变化,采购人不再需要相关货物、项目或服务,或者客观上无法采购,因此必须终止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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