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员工的工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在合理的期限内足额支付给员工;如果单位超过规定的期限仍不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克扣工资的,员工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举报维权: (一)拨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投诉,这个投诉电话是全国统一的,投诉时需要劳动者实名,并且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 (二)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655人已浏览
509人已浏览
4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