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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首先是由业主向物业公司报修,由物业公司直接或是会同业主委员会(业主)一...
根据《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开发商和购房者缴纳的所有公共维修资金到位。使用前,由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统一决策。 申请程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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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下列材料: (一)使用申请书;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备案证明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相关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三)原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有关材料(特种设备应提供年检证明,如电梯,消防设备等); (四)《维修方案》; (五)《维修费用预算分摊清册》。 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勘查,审查《维修方案》和《维修费用预算分摊清册》。 二、表决阶段 对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的,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或者受委托单位将《维修方案》和《维修费用预算分摊清册》在物业区域内适当位置公示七日,征求所涉及业主意见并补充完善,并经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依法表决通过,形成书面决议。 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表决,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表决。 三、核准划拨阶段 业主委员会或者受委托单位在施工前持下列材料到管理机构办理划拨维修基金手续: (一)《业主大会决议》及公示证明; (二)《维修项目施工合同》;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材料。 管理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相关材料后,按工程形象进度将维修费用划拨到《维修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账户。
房屋维修基金申请分为五步。第一步,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维修要求后,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维修改造方案,主要包括维修内容、预算金额、按预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分摊金额、施工企业选择等;第二步,由业主委员会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或者挨家通报征求意见,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形成业主大会决议,并在小区内公示5天;第三步,由物业公司带相关资料到区小区办审核;第四步,区小区办审核抽查通过之后,维修开工;第五步,工程竣工后,由市房产局财计处核算办理结算手续,财计处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由专户银行向物业公司划款。对于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需使用维修资金的,要在区小区办和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组织申报。
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如何申请房屋维修基金: (一)属已购自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以下统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 2、经居委会核实属房屋维修范围的,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房屋维修费用分担的相关业主名单后,征询业主意见并据此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网上下载及复制件均可使用)送交原售房单位; 3、原售房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并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表》、《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支取明细表》后,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维修基金的审核手续; 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持批件及相关资料到交存银行按照居委会意见办理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由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二)属已购直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拟修房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拟修房屋维修基金存储情况; 2、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反馈给居委会,居委会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并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 3、由居委会负责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 4、居委会持房屋维修预算书、业主明细表及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提交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居委会选聘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 5、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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