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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类 直行事故。市区非主要路口及边远郊区,由于没有安装红绿灯,直行车辆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约占事故总数30%; 追尾事故。多发生在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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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如果按事故责任分类的话,有以下几种: (1)机动车与机动车事故是指事故当事方中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视为机动车事故。 (2)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是指自行车、人力车、三轮车、畜力车、残废人专用车等按非机动车管理的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在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事故中,非机动车一方负一半责任的应视为非机动车事故。 (3)行人与行人事故是指在事故各方当事人中,行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 (4)其他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海上交通事故是指船舶、设施发生的下列事故: (一)碰撞、触碰或浪损 (二)触礁或搁浅 (三)火灾或爆炸 (四)沉没 (五)在航行中发生影响适航性能的机件或重要属具的损坏或灭失 (六)其他引起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海上交通事故。 第五条规定,《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应当如实写明下列情况: (一)船舶、设施概况和主要性能数据 (二)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的名称、地址 (三)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 (四)事故发生的时的气象和海况 (五)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碰撞事故应附相对运动示意图) (六)损害情况(附船舶、设施受损部位简图。难以在规定时间内查清的,应于检验后补报) (七)船舶、设施沉没的,其沉没概位 (八)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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