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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了使用者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更新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更新的情况下,使用者应向劳动者...
如果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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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解除劳动关系又给企业造成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职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除外)。因此,如果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太长),企业就有相当的主动权,可以避免承担因辞退引发的赔偿责任。
1、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公司决定不续签的,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决定不续签或者在公司提高或维持劳动条件的情况下拒绝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则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都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本条说的非常清楚,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续订合同,并且续订合同的条件是维持或是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但是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为是劳动者本人不愿意续订合同。本案中公司因合同期满提前一个月通知,全额支付当月工资,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就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怎么会不补偿了呢?(。www.y anhongj 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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