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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业主方选定的分包方应经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认可。...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可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可以将部分工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专业工程分包单位,且此部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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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工程费用为2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00万元(其中无形资产费用为200元万),基本预备费率为8%,预计未来3年的年均投资价格上涨率为5%。 (2)项目建设前期年限为1年,建设期为2年,生产运营期为8年。 (3)项目建设期1年完成项目静态投资的40%,第2年完成静态投资的60%,项目生产运营期第1年投入流动资金240万元。 (4)项目的建设投资、流动资金均由资本金投入。 (5)除了无形资产费用之外,项目建设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按生产运营期平均摊销,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8年,残值率为5%,采用直线法折旧。 (6)项目正常年份的产品设计生产能力为10000件/年,正常年份年总成本费用为950万元,其中项目单位产品的可变成本为550元,其余为固定成本。项目产品预计售价为1400元/件,营业税金及附加税税率为6%,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关于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有关规定如下, 劳务分包合法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分包的工程内容为劳务作业,并且属于以下中的一种或几种:1、木工作业;2、砌筑作业;3、抹灰作业;4、石制作业;5、油漆作业;6、钢筋作业;7、混凝土作业;8、脚手架搭设;9、模板作业;10、焊接作业;11、水暖电安装作业;12、钣金工程作业;13、架线工程作业
1、施工总承包能进行工程分包,但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属于违法。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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