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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劳动者是A,用人单位是B,双方签订服务期协议,约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出资20万元、参加某项专业培训,劳动者至少为用人单位服务5年。违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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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是合同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你们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合法的。现你提出辞职,就应当给付单位你辞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12倍。至于单位要求给付所谓的招聘成本费用等费用没有任何依据,你不必管他。还有,你个人在该岗位是否是缺一不可,如果是,因单位一时不能物色相关人才,则与单位损失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建议你与单位协商处理。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所描述的情况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下附法条: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如果没有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你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理由很简单,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两个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因此,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你根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你有权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补缴养老保险。单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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