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出借时要让对方打“借条”,最好不要打“欠条”,更不能打“收条”; 2、借条应当写明“借到”多少钱,不宜写“借”多少钱,“借到”表示借款人...
1、出借时要让对方打“借条”,最好不要打“欠条”,更不能打“收条”; 2、借条应当写明“借到”多少钱,不宜写“借”多少钱,“借到”表示借款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举证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的新变化,应引起我们足够的警觉,及时向服务对象提示风险,在无更客观具体标准出台之前,为避免争议及引起风险,建议服务对象,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作为贷款一方,不论金额大小,尽量都通过银行汇转款形式来完成交付。综上,在民间借贷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新变化方面还应注意几点:一是既要力排虚假诉讼,又要防止对真实的债权人过高的证明标准造成新的不公;二是防止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三是注意防范风险。
1、买方买房时,应注意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助查询卖方的房地产权属、抵押或查封等基本情况,并要求卖方务必提供产权证等原件资料。同时,房地产中介机构应认真配合买卖双方做好相关核验工作。 2、买方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购买住宅时,应注意核实自身的购房资格。中介服务人员应对买方的购房资格予以充分提示,且不应向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买方提供中介服务。 3、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向买卖双方提供中介服务时,须注意告知买卖双方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交易税费,并提醒买卖双方,交易税费应以当地税务部门及房地产登记部门实际计算为准,且不可向买卖双方承诺交易所涉及的税费金额。
借条(标题,要居中)今借到图书馆X老师一本,经阅读并同意图书馆的借阅规定,定于2015年X月X日前归还,特立此据。此据借书人:张三 2015年X月XX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