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工程质保金的具体含义,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为质量保修金;一种理解为质量保证金。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
关于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是怎么算,要了解所谓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资金,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维护建设工程的缺陷。 建设单位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保证金预留在左右比例; 如果社会投资项目采用保留保证金的方式,保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保留保证金的方式和比例。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具体含义在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为质量保证金;一种理解为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工程承包人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证书。质量保证书应明确建设项目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防渗漏5年;(三)供热供冷系统为2个供热期和供冷期;(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2年。其它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根据上述规定,在建设项目正常竣工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始时间为参与竣工验收的各方正式签署验收报告之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558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4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