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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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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其结果是实现合同如约履行后的状态。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房屋升值部分在法律上应作为何种损失要求出卖人赔偿 首先来看,可得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合同履行而获得,由于违约行为发生而未实际发生的利益,具有未来性、期待性和现实性。可见,此时买受人实际获得的现实的房屋升值部分不符合可得利益的特点,不能作为可得利益要求出卖人赔偿。再看,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实际开始履行后,房价大幅上涨,升值部分的数额不仅是完全可以确定的,而且已为买受人实际享有。不动产需要返还时,此升值部分便在理论上从不动产中分离并显现出来,不应再依附着不动产返还给有过错的出卖人,而应该属于无过错的买受人在占有此房期间内所产生的自然孽息,其所有权人为买受人。被买受人实际享有的升值部分应该作为直接损失要求出卖人予以赔偿。当然,买受人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的升值部分,至少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并实际履行,买受人已交付了大部分房款,出卖人已将房屋交付使用; 2、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房屋需返还; 3、房屋自然升值,升值部分的确定需要由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合法评估。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其结果是实现合同如约履行后的状态。 选二手房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不要把目标锁定在固定的小区 如果总是把目标锁定在几个固定的小区,会让您错过很多好的房源。 要多针对几个小区,会有更多的选择机会。 二、不要听别人一面之词,务必亲自去看房子别人可能跟您说这个小区的房子不好或位置不好,您就会单方面地认为这个房屋不好。 其实当您亲自到现场看过之后,也许会发现和别人说的截然不同。 三、看房过程中不要跟业主谈价格 切忌直接在房子里和业主谈价格,这样很难实现您的目标,价格最好能坐下来慢慢谈,也许商量的余地会更大。 四、看完房后不要只想总价不考虑税费 看房后最好先做一个费用清单。因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会产生许多附加的费用,总价能接受,但是也得考虑其他购房成本。 房屋买卖夫妻个人能办理吗 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授予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书面形式的意思表示,它表现为一定的书面文件。法人委托书公证,就是公证机构根据法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以法人的名义进行活动的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法人委托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第一、它是由法人委托的,即委托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委托不是法人委托。 第二、授权委托是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具体实施的,一般由该法人的最高行政领导(如厂长、经理、董事长等)作出。 第三、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人所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必须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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