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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门设立需要的制度有: 1、行政管理制度; 2、投资决策会议制度; 3、财务管理制度; 4、资产管理制度; 5、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6、...
公司设立分公司所需材料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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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保障市场运营秩序,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建议完善立法,对司法解释和公司法进一步予以完善,明确公司人格否定制度的适用条件,避免公司人格否定制度的滥用。 2.为确保国有企业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建议对否定公司人格类型案件,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程序上的相关规定。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需要提交的设立登记申请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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