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
分公司设立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分公司设立时,不需要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内的注册资本。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核算的经营主体。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公司设立分公司所需材料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借给(无偿提供)他人使用房屋为经营场所,提交产权方的证明及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市场作为经营场所,提交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市场登记复印件;以租赁使用房屋为经营场所的,应当依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提交经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8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1,5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