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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
1、房屋产权所有证明有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申请仲裁或者提请民事诉讼,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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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享有所有权的房子对职工以外的人转让,必须经单位同意,而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单位是将房屋转让给了那个供销社职工而不是你们,即便你们有证据证明钱是你们教的也一样,房产属于不动产,已登记的为准,因此你们无权要求房屋产权; 2,实际上单位对内部职工转让的还不是所有权,而只是使用权,那么那个供销社职工就更没有权利将不享有所有权的房子转让给你们; 3,鉴于以上情况,你们只能要求那个供销社职工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由此给你们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而无权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供销社所有; 4,不递交答辩状不影响法庭的审理和判决。
如果这样起诉,正常会被驳回诉讼请求。因为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是债权合同,不能直接取得物权。且房屋买卖存在一房二卖的可能,不能因支付了对价就取得房屋所有权。作为买受人,只能考虑起诉合同相对人配合办理过户,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就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
一、附加条件具有协议的效力,该协议是您们双方自愿签订,是合法有效的。 二、我们国家承认房屋所有权只有两种情况:1、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属于谁所有2、法院判决书(房屋所有权纠纷,法院判给谁谁就是所有权人)。 三、现在的房屋登记在你姐姐的名下,你姐姐理应是房屋所有权人,男方的妹妹在伪造证件的情况下过户给自己,你姐姐可以起诉要回房子,并且房屋登记部门在男方妹妹没有真实原件的情况下,就将房屋过户给她,也是有过错的,也要承担行政责任(建议另案处理)。 四、您要小心男方的妹妹也不是不可能要回房子,如果她手里有一份那个附加条件,她就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男方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因为你姐姐尚未和男方结婚,还房子还是男方的婚前财产。 五、后男方去世,还房子就是他的遗产,应由他本人的继承人继承,从你上面所说可知,现在男方的继承人只有他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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