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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
1、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只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首付是这样。一般共同还贷属于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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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07年登记在他父母名下的那套房屋不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至于07年登记在你老公名下的房产是否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点在于结婚登记时间是否在房屋办理权属证书之后。婚后按揭的以他父母名义购买的房屋是很麻烦的,不能认定为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只能作为夫妻共同债权处理,这个律师个人意见。另外一套按揭房登记在你们二人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的案件不仅仅是婚前作新房的那套房屋能否分割的问题,还有你婚后按揭登记在他父母名下房屋如何维权的问题。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如果没有其他的房屋产权合同进行另外约定的,属于父母的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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