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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不能超过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
1、旷工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旷工只能按事假扣工资,也就是说旷工当天没有工资,不能旷一天罚三天什么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2、旷工行为在很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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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无论金额多少。 只有劳动者因为重大过失或主观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每月扣除的工资数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直接以劳动者违反其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的行为,属于克扣工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这是《劳动法》系的配套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所规定的事项。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可以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金、个人所欠税收、人民法院裁判的义务时不适用些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当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时,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并且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扣减劳动者的工资,没有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行为。但在下述情况下,扣减行为,不是克扣。 1、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明确规定的。 4、企事业工资与经济效益相连的,在效益下滑时。 5、因劳动者请假扣发的。 除此之外,所有的扣减行为,都是克扣行为,皆应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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