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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
33℃到35℃之间可以享受高温补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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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到35℃之间能够享受高温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连合下发通知: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贴,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导致的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薪水。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高温贴具体准则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目前,浙江、重庆等省市已制定了相关高温贴准。如浙江省限定,公司任职工人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准则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在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补贴制度。《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目前,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高温季节,一些地将出现高温天气,在高温天气中,不少在户外或者长期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务工人员离有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
33℃到35℃之间可以享受高温补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高温津贴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目前,浙江、重庆等省市已制定了相关高温津贴标准如浙江省规定,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高温费”的标准是高温作业工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当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暂停12时-16时高温时段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经采取降温措施仍不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5℃的,当日应停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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