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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
企业兼并协议自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需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兼并协议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的,企业兼并协议不生效。但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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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这个关于企业改制司法解释的问题,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企业在客观发展上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和社会需要的过程。企业改制可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原有企业改制的一些主要形式。企业改制可以是改变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等。可以是由线下产品销售改为线上产品销售。
第一条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三)企业分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 (五)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六)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七)与企业改制相关的其他民事纠纷。 第二条当事人起诉符合本规定第一条所列情形,并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第三条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最高院企业改制司法解释在划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 1、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2、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3、企业分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4、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 5、企业出售合同纠纷(六)企业兼并合同纠纷(七)与企业改制相关的其他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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