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意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承包方交。【法律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工...
1、国家只是规定需要交纳农民工的保证金,但是交纳比例每个地区都略微不同,具体数目由各地的政府决定,这个保证金是由施工方交纳的。下面是某地区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规定如下: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建设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在项目开工前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存入银行专用账户的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实行专用账户存储和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1)四种情况下,可以支取保证金的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时,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后,可以支取保证金:1。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2、建设单位或者建设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建设项目,导致用人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拖欠农民工工资的;3、建设单位或者建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者死亡,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4、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5、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农民工配送场所公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工资结算结果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没有拖欠的,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给支付单位。(二)建设项目停工启用保证金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劳动部门将责令责任单位在30日内等额支付已启动支付的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建设项目部门应当停止在建工程,竣工项目不予验收。同时,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任单位记入信用档案,通报批评并向社会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
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缴纳也有依据,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可以投诉。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镇江市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已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在每年2月底之前,应按照下列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 (一)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50万元; 二)总承包二级企业:40万元; (三)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一级企业:30万元; (四)专业承包二级企业:20万元; (五)专业承包三级、劳务承包企业:10万元。 注册施工企业按规定的标准缴纳且当年未申请使用保证金的,次年度不再缴纳,以转本付息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未在本市注册、临时来本市承接建筑工程施工业务的企业,按所承接的工程总造价的3%以上5%以下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具体缴纳比例由市建设部门会同市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另行规定。 未注册施工企业的保证金,实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缴纳;实行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在签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之前缴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人已浏览
726人已浏览
14人已浏览
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