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之后,不能再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也没有必要撤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会对是否属于工伤进行调查、...
公司申请工伤鉴定的,未取得鉴定结果的,申请人即公司可以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鉴定的申请。但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行政决定的,工伤职工和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的。但是,提交辞职申请后,劳动者不享有单方面撤销辞职报告或者辞职申请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撤销申请,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辞职手续。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辞职报告或者辞职申请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或者同意。换句话说,劳动者提交辞职报告或者辞职申请时,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行为所指向的权利内容属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形成权。劳动者在提交辞职报告或者辞职申请时,已经完成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图。除非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撤销申请,否则劳动者本身不享有单方面撤销辞职报告或者辞职申请的权利。
一、一般情况下,自己本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以后,是不能申请再次认定的,即使能申请再次认定,也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申请;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诉劳动局请求撤销工伤认定书,简单地说,就是说单位认为你不是工伤。劳动局应诉答辩要说你是工伤,你作为第三人答辩当然要说自己是工伤。你和劳动局的目的是一致的,但答辩各有侧重,所以,你的答辩也是很重要,要能对劳动局的答辩起到补充的作用。你是有单位起诉状的,你可以根据起诉状中认为你不是工伤的内容准备答辩,并组织好自己的证据材料。答辩不需要准备很多,能说清楚,1、2页就可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0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