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徐灵(女)与张贺均为香港地区居民,两人于1987年在香港注册结婚,之后生下女儿张茜茜。此后张贺常驻内地打理生意,徐灵在家当全职太太,照顾女儿...
徐灵(女)与张贺均为香港地区居民,两人于1987年在香港注册结婚,之后生下女儿张茜茜。此后张贺常驻内地打理生意,徐灵在家当全职太太,照顾女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徐灵(女)与张贺均为香港地区居民,两人于1987年在香港注册结婚,之后生下女儿张茜茜。此后张贺常驻内地打理生意,徐灵在家当全职太太,照顾女儿的起居。为了往来居住便利,1998年,徐灵来上海实地考察之后,出首付款购买了一套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银行贷款并按期还款,并将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 2014年,徐、张夫妇在共同走过27个年头后,夫妻关系走到尽头,徐灵在香港提出离婚诉讼,香港地区法院出具暂准离婚令,但尚未完成财产分割。2015年,为了确认上海所购房屋的归属,张贺将徐灵在上海告上法庭。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律(以下简称内地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以下简称香港法律)关于婚姻财产的规定不同,这对香港籍夫妻就该房产纠纷当依据香港法律还是内地法律处置,看法不一。
想在国内办理和香港人的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之前办理的结婚手续是在国内大陆地区办理。然后双方一起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香港居民需出示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结婚证,以及两位的离婚协议。
如果出现离婚纠纷,要看你们在哪里办理离婚诉讼,如果在香港就是用香港的法律,如果在大陆就适用大陆的法律,大陆的法律上你们的房子是婚前购买,所以属于婚前财产,建议你请我们代书一份房屋产权分配书,写明你们双方的产权份额和首付、贷款、还款的具体方式,以免造成纠纷,产生法律风险,此外我们做一份律师见证,增加证据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3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366人已浏览
4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