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确定夫妻双方名下财产的净值 双方名下的财产以及婚姻关系期间积累的资产及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包括任何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继承、受赠等...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双方的财务需求可以满足,并且还有剩余的话,需要下列原则来分配。原则上,双方对两人名下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其中,如果是一方为婚姻作出的牺牲、对婚姻家庭的贡献的财产,这类财产不记入平均分割的行列,并且需要阐述此等偏离考虑因素和理由。2、如果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有资产和单独接受的遗产、赠予等,可以不被列在平均分的范畴,仍归自己所有;如果结婚时间较长,并且没有被单独区分开,那么就要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一些家庭的唯一房产是一方婚前所有,那么,该房产仍要被视为婚姻资产进行分割。3、婚姻维系时间。如果二人夫妻关系维系时间很短的话,那么,夫妻的共同资产就不能适用平均分的原则;相反,夫妻关系维系较长的夫妻才使用平均分原则。关于香港离婚财产怎么处理的问题,其基本原则和大陆其他地方较为类似,首先是确定夫妻财产中无争议和有异议的部分,对有异议的进行分割,其次根据双方的需求和负担分割共同财产,之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照家庭贡献、经济条件和婚姻时长等因素综合考量后予以分割。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以下情况不是一人一半: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香港,以一方名义与个人资金购买的房产,无论婚前婚后,理论上来说都归个人所有,配偶并不参与分割。但遇到离婚分割房产的实际情况,法官多会根据双方的工作经济能力、对家庭作出的贡献等加以调整。比如房子虽然是男方购买的,但女方在家庭中作出了显著贡献,离婚后没有经济能力再购买房子,法官会要求男方为女方提供住房方面的补偿。结婚时离婚后都存在“供养”(或称赡养)一说,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均有权要求另一方负供养责任。如果一方有能力而不供养另一方,法院会颁布执行命令。而离婚时,如果一方经济困难或婚前对于家庭作出过重要贡献,而另一方面经济条件较好,法院也会要求一方对另一方提供供养。由于无夫妻共有财产制度的规定,夫妻并不用对另一方在婚前或婚后的任何民事侵权或任何债务、义务负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29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12,056人已浏览
3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