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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搬回房子时,我能加上我妻子和女儿的名字吗?房产证还没有办理。

2022-09-05
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属于不动产权利的变动,具有公示公告的效力,当完成房产证加名后就意味着房产的权属发生了变化,发生了财产转移的效力.根据《》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于房产变更登记已经完成,所以该权利不可撤销,加名者享有房屋产权,对于份额,加名后并不意味着加名的一方在财产时就可以获得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婚龄等因素来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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