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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2、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 3、没有...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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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不明的劳动报酬,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如果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或者没有集体合同的,实行同工同酬;仍然不行的,则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1.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应当按照以下办法解决: (1)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就劳动条件等不明确事项进行协商,重新加以明确。 (2)适用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如果双方不能就劳动条件等标准达成一致,应当适用集体合同中约定的标准。 (3)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无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应按照国家关于劳动条件标准的规定来确定相应事项的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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