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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人可以是个人。物业服务合同主要指的就是业主团体和物业服务企业关于共有部分维护管理人等相关的事项所签订的委托合同。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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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住需要吗,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都不会予以支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当然,以上只是目前的通说,在各个地区可能还会有某些特别的规定,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以往的情况是,绝大多数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都要求业主只要有拿到钥匙的房子在小区,就不管你住不住都要与常住者一样,交纳相同标准的物业费。
一般情形下,租户不可以起诉物业。因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对方是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并不包括承租人。如果物业的管理中造成了租户人身受到伤害,则可以起诉物业,要求承担侵权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小区有三种情形可解除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1、物业服务合同到期。 2、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对于小区内财物经常丢失且是由于物业公司过错导致的情况下,小区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并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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