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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以和你协商,但是不能强迫,你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你接受的,那么相当于单位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你满10年不满10.5年的工...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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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公司解除的理由,如果还在医疗期解除就是违法的,可以要求二倍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因为医疗期满解除的,那么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金。 2、患病期间,应当支付病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因不知道你姐姐的工资、工作年限等情况,无法判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是否合法。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单位不赔偿和补偿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维权。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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