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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商投资公司的手续如下: 1、确定公司名称后,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二、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核实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三、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办理以下批准手续: 1、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提交投资信息; 3、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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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申请。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确实因为业务需求,在国外银行开户时,应向企业所在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外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户。2、有条件申请的企业。企业在海外有频繁的零星收入,必须在海外开设账户,收集收入回国内的企业在海外有频繁的零星支出,这样的账户资金存入必须从企业国内汇出的业务上的特殊需求必须在海外开设账户。3、提出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授权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开户申请书,申请书包括开户理由、货币、用途、收支范围、使用期限、开户银行和所在地等内容(二)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行的企业已按规定支付资本验资证明书(三)企业在海外设有代表机构和常驻人员,必须附有关部门认可设立的文件(四)企业对海外账户使用的管理方法。
1、由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改制设立的条件有: (1)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应至少正式营业5年并有连续3年的盈利纪录; (2)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 2、由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设立的条件有: (1)该企业至少营业五年并有连续三年的盈利记录; (2)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购买并持有该企业的股份占该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3)企业的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 (4)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 3、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 (1)该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 (2)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购买并持有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以上; (3)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 (4)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有:一、审批前置流程1、标的企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做出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2、对标的企业进行审计、评估;3、并购方与标的企业股东签署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二、审批根据限额的规定,报经商务部或者省级商务部门审批,应提交下列审批文件:1、标的企业同意并购的股东会决议;2、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3、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4、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5、被并购境内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6、经公证和依法认证的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注册登记证明及资信证明文件 7、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8、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9、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规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等,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有关的许可文件应一并报送。审批通过后,获得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三、工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1、变更登记申请书2、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原章程的修正案和依法需要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5、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6、修改后的董事会名单,记载新增董事姓名、住所的文件和新增董事的任职文件;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和证件;投资者自收到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海关、土地管理和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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