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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过世,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2024-12-11
根据《房产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所留下的房产应当转归其继承人所有,这是房地产转让的一种方式。然而,这种转让仅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商品关系的直接反映。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其发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继承的发生条件是被继承人在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在房产继承中,遗留下房产的人就是被继承人。有些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的纠纷,可能会在生前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例如,将房产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等,这些行为是合法的,但不是继承。继承的开始时间是被继承人去世时。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在某些情况下,房产是共有的,如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就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办理。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或者协议,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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