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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项目中拆迁补偿是当地政府部门自行规定的,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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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时,首先必须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性质、权属、面积等基本情况,这些都属于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范围,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以此为依据并结合评估结果,最终确定房屋征收的具体补偿款。那么,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应当如何确定呢?根据《国有土地上》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在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时,首先必须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性质、权属、面积等基本情况,这些都属于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范围,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以此为依据并结合评估结果,最终确定房屋征收的具体补偿款。那么,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应当如何确定呢?根据《国有土地上》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旧房改造是指对居住时间较长的旧房进行改造,通过全部或局部改造,对房屋的布局、装修等方面进行改造,以满足当前的生活需要。我国农村仍有大量危房,对农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很大威胁。国家鼓励农民通过旧房改造提高生活水平。农村旧房改造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农村旧房改造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在原宅基地上改建房屋,还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个人向村里申请,经村委会签字盖章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城乡个人住房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后,方可进行建设改造。农村旧房改造需要持有相关证明才能施工,否则属于违法改造,相关监督部门将给予严厉处罚。对于土地证,如果房产证齐全,业主需要拍老房子的照片,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持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老房子的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施工;如果没有房产证,土地证需要邻居清楚,然后将照片、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上报审批;对于没有房产证,邻居不清的,土地部门需要对土地进行认定,然后提出书面申请,再上报审批。建成后的房屋需要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地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可以进入办理程序,提供以下材料:现状图、布局图、施工图、立面效果图。若土地使用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符,则不允许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旧房改造需要拆除旧址,所以工程量会比较大。在具体施工过程中,要注意隐蔽工作,不能忽视。对于水路走水的,二次改造需要全部拆除更新,尽量不要做大顶。在改造过程中注意废物利用,可以大大节约改造成本,减轻经济负担。尽管房屋民属于农民个人所有,但并非想怎么建就怎么建,国家对农村旧房改造有严格的法律规定,要实施这一工程,必须按照严格的申请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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