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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你所说的“侵占公司财物”指的是什么?是你在未征求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私下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还是指因为你的工作需要,公司...
展开全部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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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侵占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数额达1万元以上的才构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在民法上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获得不当利益,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人没有法律依据获得财产,属于不当得利,行为人应当依法返还取得的财产,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侵占公司财务不属于劳动法范畴,而属于刑法范畴。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数额较大的,属于职务侵占罪,违反刑法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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