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阁下,你所说的“侵占公司财物”指的是什么?是你在未征求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私下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还是指因为你的工作需要,公司...
1.不是职务侵占行为。如果: a.该人员系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是受国有企业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简单点就是国家工作人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借款一般不是侵占公司财产。股东与公司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效。股东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期返还借款。但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财产或者资金,不作财务记载的,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你表哥涉嫌职务侵占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是侵占罪。构成此罪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二是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三是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你表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了公司的财物,虽然是使用钥匙以外的工具打开,但是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而且数额较大,是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不过,如果有从轻情节,法院还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保管公司财产,如果没有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的,不算侵占;如果有上述行为的,则算侵占。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主体是一般主体;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人已浏览
63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