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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里是没有股东的,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2、《公司法》 ...
1、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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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工留薪期内不能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停工留薪期内从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之日起计算,但对停工留薪期限长短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实践中,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以对照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间的长短,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变更法人所需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任免程序,提交相应的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表(领取)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无论什么样的劳动者,公司不辞退都合法。用人单位具有用工自主权,只要劳动者具有法定资格,无论其是否符合辞退条件,用人单位都可以选择不予辞退,不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因病需要长期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但也可以继续支付疾病救济费保留劳动关系。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关系治疗疾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不是要求用人单位辞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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