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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欺诈的手段签订合同的,可以予以撤销。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1、卖家隐瞒凶宅,买家可以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卖房人返还卖房款。2、因为卖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没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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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卖方故意隐瞒信息为由,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房屋系“凶宅”,虽然不影响房屋的使用,但按照一般的民间习俗,“凶宅”被认为存在不吉利的因素,房屋也会因此而贬值。买方如果知道系“凶宅”,绝对不会购买的,所以,卖方隐瞒“凶宅”的事实是不诚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如果房主在卖房的时候故意隐瞒房屋死过人的,买房者知道后可以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这属于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只可以申请撤销合同的。
卖房者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和买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是属于欺诈的行为,无论是否办理抵押登记,购房者都可以申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风险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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