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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隐瞒“凶宅”信息可否撤销房屋

2022-10-06
可以以卖方故意隐瞒信息为由,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房屋系“凶宅”,虽然不影响房屋的使用,但按照一般的民间习俗,“凶宅”被认为存在不吉利的因素,房屋也会因此而贬值。买方如果知道系“凶宅”,绝对不会购买的,所以,卖方隐瞒“凶宅”的事实是不诚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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