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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刚租下来不久,但不想继续租了,应该怎么办?

2024-11-19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当事人双方有权利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即承租人)单方面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即出租人)则有权利拒绝退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违约金等形式的违约责任请求。这是由于承租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原合同中所约定条款的严重违反。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和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如果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根据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据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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