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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
是职工自愿行为,企业会给予批准,但是企业不能够辞退已怀孕的职工规定的女职工特别待遇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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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孕期员工有休息的时间。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可去劳动部门投或委托律师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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